hui's profile萧辉的个人空间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

Blog


    June 02

    斯特劳斯的教诲

    近日读甘阳对斯特劳斯思想的综述,觉得斯特劳斯的确很具有洞察力。下面是我认为最重要的几段话,贴出来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。

         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全部出发点,可以说就是希望找到一条出路来克制"哲学"的走火入魔,从而防止“政治”的走火入魔。这个出路,他认为就在返回苏格拉底开创的古典政治哲学的起点,因为他认为深入的研究可以发现,古典"政治哲学"的起源原本就是为了克制"哲学"的走火入魔,以维护政治社会的稳定。在他看来这也就是所谓从“前苏格拉底哲学”转变到“苏格拉底政治哲学”的真正含义所在。换言之,苏格拉底之所以将“古典哲学”引向“古典政治哲学”的方向,以及苏格拉底本人之所以从“哲人”转变为“政治哲人”,就是因为意识到,“哲学”就其本性而言就具有“癫狂性”(madness),这是因为哲学作为追求智慧的纯粹知性活动,必须要求无法无天的绝对自由,必须要求不受任何道德习俗所制约,不受任何法律宗教所控制,因此哲学就其本性而言是与政治社会不相容的:哲学为了维护自己的绝对自由,必然要嘲笑一切道德习俗、必然要怀疑和亵渎一切宗教和神圣,因此“哲学”作为一种纯粹的知性追求对于任何政治社会都必然是危险的、颠覆性的。正因为如此,苏格拉底把他自己的"转向"──从“哲学”转向“政治哲学”,看成是从神志癫狂“转向或返回神志正常(sanity),亦即返回常识”。换言之,哲学下降为政治哲学的必要性,就在于防止哲学的走火入魔,或防止“苏格拉底本人的走火入魔”,因为苏格拉底在成为"政治哲人"之前首先是“哲人”。因此,由苏格拉底带来的这个转变,亦即由"前苏格拉底哲学"转向"苏格拉底政治哲学",其意义在苏格拉底自己看来意味着"从以往哲人的癫狂(madness)返回清明(sobriety)与温良(moderation)"施特劳斯接着说,"苏格拉底与他前辈哲人的不同在于,苏格拉底没有把智慧与温良分开。用今天的话来说,苏格拉底的这个转变可以说是返回常识,或返回常识的世界"。

    但施特劳斯认为,古典政治哲学之返回常识世界,返回“清明”和“温良”,并不意味着改变哲学的性质,而是改变了哲学的表达方式。哲学之为哲学永远都是癫狂的、颠覆性的知性活动,否则就不是哲学。因为“温良不是思想的美德,柏拉图把哲学比作癫狂,正是清明和温良的反面;思想必然要求的不是温良,而是无畏,伤风败俗在所不顾。但温良是控制哲人言论的美德。”换言之,“政治哲人”在“思想”方面与“哲人”一样“癫狂”,但在言论表达尤其在写作上却变得无比的谨慎小心。正是在这里,施特劳斯提出了他一生最著名的“发现”,即发现了他所谓“一种被遗忘的写作方式”。这里所谓“被遗忘”就是被“现代人”所遗忘,但据说在此之前,从柏拉图和色诺芬开始,古典政治哲人都懂得使用一种特别的写作方式(a peculiar manner of writing),这就是同一个文本里面用两种语言说话,传递两种不同的教导:一套是对“社会有用的教导”(the socially useful teaching),即所谓“俗白教导”(the exoteric teaching);另一套则是政治上有忌讳而不宜直言的“真正的教导”(the true teaching),即所谓“隐讳教导”(the esoteric teaching)。“俗白教导”是任何人都能轻易读懂的,而“隐讳教导”则是只有少数训练有素而且仔细阅读的人反复琢磨文本才能领会的。之所以如此,就在于“古典政治哲人”深刻地认识到哲学与政治的冲突,因为“哲学”是一种力图以“真理”取代“意见”的知性活动,但任何“政治社会”的存在却离不开该社会的“意见”即该社会的主流道德和宗教信念,以及以这种主流道德和宗教为基础制定的法律;如果这些“意见”被“哲学”颠覆,也就可能导致该政治社会的瓦解。但由于“哲学”从根本上就是要追求“真理”来取代“意见”,而几乎任何政治社会的“意见”都不可能是“真理”,因此哲学对于政治必然是有颠覆性的,也因此哲学的“真正教导”即“隐讳教导”必须只限于少数人知道,以免危害政治社会。施特劳斯日后说,这个基本思想可以表达为一个三段论:

    “哲学旨在以知识取代意见,但意见却是政治社会或城邦的要素,因此哲学具有颠覆性,也因此哲人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来写作:改善而非颠覆政治社会。换言之,哲人之思想的美德在于某种癫狂(mania),但哲人之公共言说的美德则在于温良(sophrosyne)。哲学本身是超政治、超宗教、超道德的,但政治社会却永远是而且应该是道德的宗教的。

    简言之,哲学作为纯粹的知性活动是非道德、非宗教或尼采所谓“超越善与恶”的,但任何政治社会的存在和稳定则离不开一套善恶标准即道德,这种道德在西方又以宗教为保证,因此“哲学”与“政治”(道德、宗教)从根本上是存在冲突的。由于“并非所有人都是或都可以成为哲人”,如果“非哲学的多数人”(the unphilosophic multitude)都认为道德宗教是骗人的或只是鸦片,那么政治社会就必然瓦解(但革命后的新政治社会仍然必须打造一套新的“公民宗教”来维持新社会)。在施特劳斯看来,所谓“古今之争”的全部问题,实际即在于现代“哲人”拒绝了古代“政治哲人”对“哲学与政治关系”的这一深刻认识,亦即现代“哲人们”日益坚定地相信,可以用哲学的“知识”取代政治社会的“意见”。如果古典政治哲人所谓“俗白教导”按伯拉图的说法是某种“高贵的谎言”(noble lie),那么现代哲人则决心要以“知性的真诚”(intellectual probity)来取代“高贵的谎言”,使“真理”大白于天下(启蒙)。由此,“俗白写作”这种古典政治哲学的写作方式被拒绝而且最后被“遗忘”,而以返回“常识世界”的“清明和温良”来克制“哲学走火入魔”的古典政治哲学终于衰亡,现代哲学和政治哲学由此走上不断“走火入魔”的不归路。施特劳斯由此认为现代性的问题首先是“现代政治哲学”反叛“古典政治哲学”的问题,而其核心则是以“知性的真诚”取代“高贵的谎言”。由于“知性”本身是“非道德的”,因此毫不奇怪,现代性的开端首先是马基亚维里的“非道德的政治观”(马基亚维里主义),继之演变为康德的“非道德的历史观”,最后是尼采的“超越善与恶”的个体人生观和韦伯的“非道德的社会观”(社会理性化)双峰对峙,到海德格尔则终于点破:现代性下“伦理是不可能的”。